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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面试、事业编制、免费住宿!十堰一地公开招聘30名人才

来源:十堰 时间:2023-04-30 作者:十堰 浏览量:

房县实施“青衿荟萃·才聚房陵”计划公开招聘

2023年度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党政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房县企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试行)》(房办发〔2021〕2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国内外高校招聘一批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24名,专业技术人才6名。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

3、专业技术岗位在具备以上学历、学位的同时,还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原则上招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具有相应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本科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等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今日房县网、房县党建网及相关就业信息平台发布人才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09:00至5月20日18:00。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不设比例要求。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缴费。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5日09:00至5月21日12:00。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09:00至5月21日18:00期间登录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报名费为50元。

5、打印准考证。2023年5月22日9:00至面试开考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881168。

4、组织面试。来房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合格考生取消后续资格,面试和资格复审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按要求参加完现场面试后,可领取一定的往返交通费补贴和考试补贴。往返交通费补贴每人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元,往返交通费按来房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交通工具包括长途客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等;考试补贴按报名费全额返还。同时考生凭准考证,于面试前一天可在指定酒店免费入住一晚。

5、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 1 : 1 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今日房县网、房县党建网等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对象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招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今日房县网、房县党建网等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经查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专业特长、个人志愿、考察结果及职位需求等情况,研究提出人选分配意见,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后,使用“房陵英才”专项事业编制,坚持“专编专用”原则,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才聘用后安排到医院、学校工作。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培养锻炼。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聘用人员列入县委组织部管理和培养,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县直单位工作,并视情况可选调到乡村振兴、信访维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教育卫生一线重要岗位锻炼,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

3、优惠政策。根据《房县企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试行)》(房办发〔2021〕24号)、《关于实施“青衿荟萃·才聚房陵”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房办发〔2022〕9号)和《房县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房人才发〔2022〕4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房县人才招聘相关政策。

4、服务期限。招聘的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六、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引才工作由房县县委组织部会同房县县委编办、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及相关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719-3225835。

中共房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房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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