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十堰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十人社发〔2019〕14号)文件要求,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9月29日分别举办了6期214人的创业培训班,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核,现拟对符合培训补贴申报条件的192名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7日至11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补贴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因培训机构在培训期间未收取学员培训学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培训补贴将拨付至培训机构。
联系单位及地址: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府路9号)
联系电话:0719—8680245
附件:2021年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第四批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2021年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第四批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