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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来源:十堰 时间:2021-04-28 作者:十堰 浏览量: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以消防战斗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共招收政府专职消防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三)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8周岁。退伍军人优先考虑,取得国家中高级技术职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不得超过35周岁

(六)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伍军人或有车辆维修、驾驶证C照以上、工程技术等专业技能(具有相应资质)及文艺、体育特长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十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旁世纪亚明灯室上二楼(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老虎沟太和饭庄一楼右侧)、

3、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

4、报名人员要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性,所提供资料将进行审查。

(二)初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和10*5折返跑。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初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标准,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培训:初试、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2个月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五)签订合同: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采用轮休制,工作5天休息2天,具体方案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工资为2800元/月/人以上,逐年递增。

(三)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归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责承担。

(四)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十堰市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其他福利

(一)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服装、被装等。

以上时间及事项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十堰公共招聘网(http://www.hbsyjob.com)、或十堰金光道微信公众号。其他未尽事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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